(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主要任务: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二是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三是自查自纠阶段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继续抓好摸底清理工作。
具体措施:一是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二是各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三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环节和使用渠道。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具体措施:一是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二是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许可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三是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各食品生产企业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时,应向监管部门申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监管部门应将此作为发放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要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四是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和控制,严格落实进出口食品各项监督检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五是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市商务局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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