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性
(1)普查应涵盖本地所有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
(2)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注意了解其现状。
2、真实性
(1)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
(2)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
(3)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3、代表性
在普查中,要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范围内,抓住具有代表性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等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
(三)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范围内,包括: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即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指在民众中长期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史诗、叙事诗、故事、歌谣、说唱等语言艺术以及与之相关的表演活动。
2、传统表演艺术,包括传统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等各种民间艺术和传统表现形式。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包括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民俗生活、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传统仪式和礼俗,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包括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有关自然界、宇宙和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社会知识,例如关于时空观、天文、地理、历史、气象等方面的知识,传统农业的相关知识,生态知识和环境保护实践,传统养生、健身和医疗知识。
5、传统手工艺技能,包括器械制作、陶瓷、织染、金属工艺、造纸、印刷、酿造、木作、髹漆等传统手工技艺。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包括按照民间传统习惯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祭祀、传统庆典等。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成立平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曹复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文杉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甘成福 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成 员:
王发永 市文化出版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