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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廷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志勤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永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孟明慧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国勇  市建设局副局长

  薛鹤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戴奇勇  市卫生局副局长

  樊建军  市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存生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赵雄飞  市档案局副局长

  薛向东  崆峒区政府副区长

  陶 梅  泾川县政府副县长

  张晓红  灵台县政府副县长

  郭 宏  崇信县政府副县长

  宋树红  华亭县委常委、副县长

  杜晓荣  庄浪县政府副县长

  薛晓宏  静宁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凉市文化出版局,王发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实地普查阶段(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3月);第二阶段为普查资料的案头分析整理阶段(2009年4月至6月中旬);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7月底)

  第一阶段:实地普查

  1、2008年12月下旬,组织市、县两级文化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成立全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查督导组等工作机构,讨论制定平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09年1月1日―5日,各县(区)政府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查实施单位,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制订下发普查方案及相关文件。

  3、2009年1月6日―15日,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的基础上,举办平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训班(培训具体时间及试点县待定)。

  4、2009年1月16日―3月31日,全市各县(区)展开全面普查,组织普查工作队伍和研究人员进行文献资料调研,并深入民间、乡村进行实地调查,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科学的采录,同时对普查资料进行规范的分类、登记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先期完成当地国家、省级名录项目的文本制作和数据录入工作。

  第二阶段:普查资料的案头分析整理

  1、2009年4月1日―5月1日,集中精力完成实地调查的案头整理、汇总分析、分类管理和普查文本的编写任务,建立起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数据库,按要求逐级上传上报普查成果汇编。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积极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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