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 | 完成小隐涌、下顷九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完成辖区内纳入珍家山服务范围管网建设;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加强农村污染防治。 | 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整顿河流与河涌两岸违章搭建的窝棚与简易平房;清运所有位于河流沿岸的垃圾堆放点。 | 各河涌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 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规划区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沙溪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泵站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整治镇内沿岐江河的两岸饮食行业。 |
三乡镇 | 完成鸦岗运河、茅湾涌和麻子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4、加强监督麻子涌沿岸企业配套生活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
坦洲镇 | 完成前山河流域(包括三合涌、安阜涌、鹅嘴涌、坦洲涌、茅湾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神湾镇 | 完成麻子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板芙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 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大涌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港口镇 | 完成石特涌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小榄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横栏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古镇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东升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 |
南朗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东凤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南头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黄圃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三角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民众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阜沙镇 | 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两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90%。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石岐区 | 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东区 | 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开展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南区 | 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西区 | 完成石特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联合相关部门完成沙朗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
五桂山 | 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 ----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1、 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2、 生态保护区内及辖区内河涌沿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 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
有关部门 | 负责岐江河综合整治和全市内河涌整治(水利局);负责城区石岐河和城区其他河面保洁工作, 协调中汇集团进行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网和泵站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建设局);负责废弃采石场复绿工作(国土资源局);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建设(林业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饮食行业的清理(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负责清洁生产建设(经贸局);拆除河涌沿岸违章搭建窝棚、非法建筑和露天垃圾堆放场(城管执法局);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农业局);城市地表水监测、地表水功能区监测、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业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环保局);开展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