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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98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核准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的请示》(柳经报字〔2009〕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桂政发 [2005]34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鹿寨县鹿寨镇对亭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2×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从原燃料进厂至成品出厂完整的水泥生产线,配套石灰石矿山与输送、供电、供水生产设施及辅助生活设施等。并预留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场所。项目分两期进行。

  三、项目总投资47387.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1302.8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29688.90万元,企业自筹17698.26万元。

  四、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项建材第1条“日产4000吨及以上(西部地区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及装备和配套材料开发”的国内投资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重工业处及统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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