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水利厅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亲属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四十八、水利厅实行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专题业务会议、厅务会议、厅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四十九、厅党组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组成,由厅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议题由厅党组书记确定,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厅党组书记审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上级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讨论决定上报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重要事项,诸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省政府名义审议、发布的水利规章、行政措施、决定,经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名义授予的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三)讨论决定全省水利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四)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五)讨论决定其他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
厅党组会议根据需要召开。根据需要,有关处(室、局)、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厅办公室承办,并负责做好记录、整理、传阅和存档工作。
五十、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副厅长和纪检组长、副巡视员、厅长助理组成,由厅长主持或由厅长委托副厅长主持召开。
厅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水利厅日常工作中的专门问题;互相通报情况等。
厅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总工程师、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及与议题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厅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厅办公室承办。
五十一、厅长专题业务会议由厅长、副厅长和纪检组长、副巡视员、厅长助理主持召开。厅长专题业务会议议题和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厅领导确定。
厅长专题业务会议主要是,研究、处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厅长专题业务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厅长专题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有关部门或单位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