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表彰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辽民发〔2009〕2号)
各市民政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特大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支援地震灾区搞好紧急救援,安排好灾民生活,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迅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抗震救灾捐赠活动,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一中华民族光荣传统,急灾区人民之所急,想灾区人民之所想,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物,为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省民政厅决定授予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129个单位“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尤俊生等58名同志“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甄海臣等53名同志“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推进我省救灾慈善事业做出新贡献。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辽宁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辽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九年一月八日
辽宁省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及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抗震救灾捐赠突出贡献单位(129个)
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金德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鹏龙管业有限公司
沈阳中油天宝集团物资装备公司
沈阳华大实业总公司
辽宁渥尔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