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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工程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工程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294号)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工程项目备案的请示》(桂华报〔2009〕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精神,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华锡集团来宾冶炼厂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采用二氧化硫氧化锌吸收一亚硫酸锌释放的技术工艺,建设回套总处理能力达238000立方米/h分别处理沸腾炉、烟化炉、反射炉和挥发窑烟气的二氧化硫吸收系统及一条100000吨/年亚硫酸锌加酸释放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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