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万达汽车配件厂商务车车厢总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58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市万达汽车配件厂商务车车厢总成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市万达汽车配件厂商务车车厢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柳江县新兴工业园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472平方米;建设车厢总成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施,其中新增焊接工作站、车厢板成型线、剪板机、折弯机、液压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0套汽车车厢总成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