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部分试点单位按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算的通知
(郑财办预〔2008〕48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和《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2009年我们拟选定市民政局等16家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试点,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
我市部门预算改革从2001年开始试点,2003年市级全面推开,至今已运行6年。几年来,我市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进一步规范,约束力和公平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但是,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的定额标准以及预算执行监督等环节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为了使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更加完整,实现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一体化,有利于单位决算和预算的衔接,加强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二是为了使原有支出目级科目反映的内容更加明晰、完整,彻底克服在往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各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安排不清、相互挤占挪用的情况,有利于实现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整合,控制单位行政经费规模。三是为了规范管理,有利于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提供重要依据。为此,我们在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对部分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改革,按政府收支分类规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编制部门预算,整合部门预算项目,规范项目执行,加强项目管理,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减少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整合支出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程度,2009年我们拟对选定的16家试点单位,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部门预算资金具体用途分为人员经费、运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三大类,整合支出资源,以项目支出管理为核心,严格划分单位用于运转经费支出和专项事业发展支出的界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地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同时,对纳入试点单位各项支出实行“在线监控”,加强对试点单位的项目调整、申请计划、额度下达、支付清算等环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