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沪农委[2009]第26号)


青浦区农委:

  你委2007年上报的上海市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青浦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农业部同意。现将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同时依据申报项目市、区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承诺(市财力配套53万元,区财政配套35万元),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抓紧做好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并将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尽快上报我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