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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同意调整南丰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函

江西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同意调整南丰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函
(赣发改农经字[2009]88号)


抚州市发改委、农业局: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南丰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抚发改农经字[2009]1号)收悉。鉴于省发改委、省农业厅批复安排的南丰县白水塅养猪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因鹰瑞高速公路通过场区附近,致使该项目无法实施,为保证国家投资发挥效益,经研究,同意你市发改委、农业局意见,将白水塅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调整到南丰县紫霄镇仁贵生猪养殖场实施,其中,中央投资仍为40万元。请你市按要求完善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后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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