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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业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坚持与吸纳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开发就业岗位、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充分发挥吸纳就业和再就业的载体作用。
  二、“早餐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各市商业、财政部门要把早餐工程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百姓生活需要、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完善城市商业服务业功能、增加社会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市要成立实施和推进“早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处室。省商业厅从明年起将“早餐工程”建设情况列入对各市商业局的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实际,制订和完善“早餐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由商业和财政部门牵头,规划、城管、卫生、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充分调动市区、街道以及居委会的积极性,形成纵横互动的工作局面,切实把“早餐工程”作为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早餐工程”是微利性、公益性事业,仅靠市场化运作是不够的,各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重点支持建设2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每个市至少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培育扶持50个“早餐工程”龙头企业,每个市至少建设两个生产经营方式符合现代快餐业生产经营要求、固定早餐网点不少于20个的早餐连锁企业。规范和利用现有早餐网点资源,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发展早餐经营,逐步形成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为依托,固定店铺经营为主,社区便利店搭载为辅,流动早餐车(亭)销售为补充的布局合理、运作规范、安全卫生、品种丰富、质优价廉、环境整洁、消费便捷、服务优质的早餐服务体系,为广大城市居民提供多功能、多层次的早餐服务。
  (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早餐工程”标准及相关政策,规范早餐经营。明年,在全省选出2-3个有一定基础的城市先行试点,每个试点市遴选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2个早餐龙头企业做为典型示范企业重点支持,制定市级“早餐工程”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制定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早餐工程”建设。其他市每个市重点培育扶持1-2个早餐龙头企业。按照“政府引导、典型引路、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力求做到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整顿规范与积极培育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早餐工程”规范发展,在全省14个市逐步建成早餐供应服务网络,基本解决城镇居民吃早餐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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