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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3、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以植入介入、特殊验配、免费体验类产品的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覆盖面达100%。(责任处室:医疗器械处)

  4、继续深入研究免费体验类产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开展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市场专项检查,开展口腔诊所专项检查,规范口腔诊所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责任处室:医疗器械处;参与部门:法规处、稽查支队)

  5、加强对化学原料药和药品出口监管,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和邮购等方式非法销售药品等问题。(责任部门:安监处、市场处、稽查支队)

  (三)进一步巩固近年来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专项治理工作,制订出台药师管理规定,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处室:市场处、政治处)

  2、开展春季药品集中打假专项行动、夏季大输液专项检查、中成药中添加西药成份的专项检查和药监节日保健康专项行动等,坚决查处经营秩序混乱,购销渠道不规范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凡是销售假劣药品且购销渠道混乱的经营企业必须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关闭。(牵头部门:稽查支队;参与处室:安监处、市场处)

  3、严格广告监管,加大监控力度。(责任部门:稽查支队)

  4、深入开展对假劣药品鉴别的宣传力度,公开药品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药械质量监督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参与部门:法规处、市场处、安监处、医疗器械处、稽查支队、药检所)

  5、对严重违法企业和危险产品实行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与药品招标办的信息沟通机制,以市场和行政手段限制失信企业进入宁波市场。(责任处室:市场处,参与处室:安监处、医疗器械处)

  二、继续完善科学规范的日常检查机制,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益

  (一)加强市场秩序日常监督检查

  1、出台《宁波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处室:安监处;参与处室:法规处)

  2、继续强化GMP认证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新开办生产企业、新增剂型、中药饮片、医用氧生产的GMP认证工作,加强认证后跟踪检查,实现动态监管。(责任处室:安监处)

  3、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引入岗位风险测评机制,监督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促进药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责任处室: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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