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2.3.1、2.3.4、2.3.5、2.4.1、2.4.2”及通知内容已被《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9年清理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5日)修改*注:本篇法规中“2.4.3、2.4.4、2.4.5、2.4.6”已被《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9年清理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 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5日)废止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指引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8]466号)
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广州市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对促进经济的作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国家十部委《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等文件精神,市局梳理归集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指引》(以下称《指引》)。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优化纳税服务,为推动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发挥税务部门应有的作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8年12月31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
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指引
1.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