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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铁政发[2009]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一月十日

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部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全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并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金融实际,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增强金融服务主动性

  房地产业在我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在改善民生、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好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的关系,把金融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作为实现经济与金融双赢的战略举措,摆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觉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重心,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力度。

  要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为中心工作,以“促发展,控风险”为有效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用好用活信贷资金。各金融机构领导要亲自挂帅,调度本系统对房地产业支持情况,合理摆布人力资源,合理调度资金,向房地产业倾斜。全面分析研究制约本系统在支持房地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推进房贷工作。一要提早谋划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全市经济形势的分析,全面掌握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提早动手筹措信贷资金,提早做好项目前期考察,提早安排信贷投放计划。二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争取上级行在信贷规模、项目选择和审批程序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三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按照国家政策和政府重点支持项目,做好项目对接,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金融整体效能。对重大项目,可组成银团,共同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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