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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备案制度。

  建设用地置换备案是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掌握置换项目实施情况的主要途径,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下达2008年建设用地置换周转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101号)要求,按项目认真填写《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情况报告表》,并按季度上报。省厅将对各地备案情况进行通报。

  七、建立建设用地置换考核制度。

  省厅每年对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或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并暂停受理和报批建设用地置换项目。

  附件:建设用地置换局部调整方案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建设用地置换局部调整方案

  单位:公顷、万元

原要求置换

单位

 

原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名称

 

拟置换建设用地调整前情况

调整前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所在乡(镇、

街道)

 

 

  所有权

地类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合 计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合 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  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

/

 

土地权属单位

 

 

土地权属状况

/

 

集体所有土地单位成员及使用者意见

/

 

置换后土地

权属单位

/

 

拆迁安置占地

类别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设计复垦

情况

为农用地面积

 

为农用地面积

 

其中:耕地

 

其中:耕地

 

设计复垦

费用总额

其中拆迁

其中土地复垦

其中拆迁

其中土地复垦

费用

总额

房屋面积(㎡)

费用

总额

标准

费用

总额

房屋面积(㎡)

费用

总额

标准

 

 

 

 

 

 

 

 

 

复垦土地实施计划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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