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8〕661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近日,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对我省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作为大事来抓。病例逐年上升,说明没有控制住,一定要采取更为有效、更为严格的措施来进行控制,直至消除。防疫不能一般化号召,要有严密的措施和过硬手段。请战书同志批示。请幼东同志亲自抓这件事,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齐哈尔要大力来抓。”为迅速贯彻落实好省委领导吉书记批示精神,保护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布病防治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到当前我省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要有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吉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把布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黑卫疾发〔2008〕582号)及本通知等一系列有关文件精神,在布病防治工作中,认真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出行之有效、适合本地实际的防治模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畜牧、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综合防治,控制布病疫情的暴发和蔓延。
二、强化法制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加大执法力度。要通过制度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各级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因防控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致使疫情扩散而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重大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制,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