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厅直单位党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3、进行民主测评。对厅直单位党政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被考核单位按测评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查阅用来说明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责任目标设定情况和奖惩情况的文字材料及相关资料。

  5、对加分、减分因素考核认定。(1)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10分,个人一项加5分;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5分,个人一项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委办厅局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2分,个人一项加0.5分;受到卫生厅党群组织表彰奖励的,集体一项加 0.5分,个人一项加0.1分;在国家报刊正面宣传(专业技术消息除外)报导,集体一项加2分,个人一项加0.2分。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如积极主动完成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据有关规定,参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2)领导班子成员中受到违纪违法处理的,按处分等级一件减1-5分;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恶劣影响的事故,一次减2-5分;科以下违法违纪案件, 一件扣0.2分;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经查实扣1-5分;在媒体上曝光,在国内、省内造成影响,扣2-5分。

  6、进行实地考察。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7、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写出考核结果报告(各项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完成结果、加分减分情况、意见和建议),向卫生厅目标办汇报,并上报有关材料。

  (二)共性责任主管处室考核。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信访、安全、文档管理)、纪检、法规等共性责任主管处室根据平时考核,搞好对各单位主要共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考核评定。

  1、各共性责任主管处室对被考核单位按全年工作完成的实际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各单位主要共性责任目标所得的分数。

  2、各共性责任主管处室将评定结果填写《卫生厅直属单位2008年工作目标实施责任书主要共性责任目标考核分数统计表》,以正式函件上报卫生厅目标办。

  (三)民主测评。民意测评总分为10分。要搞好测评前的问卷说明,使每个参加测评人员明确:1、测评是对本单位的综合评价;2、测评是对本单位年度责任制完成情况的总体印象。测评采取问卷形式,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对班子成员考核另用一张卷,由考核组发放并当场收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