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黑卫纪发〔2008〕601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方案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安排,省卫生厅学习实践活动开始转入分析检查阶段,时间是从2008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重点是对照检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开展评议。为组织开展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现全省卫生工作“一年有新进展、三年有新突破、五年上新台阶”的整体目标,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把查找问题、分析根源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分析检查阶段四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方法步骤
分析检查阶段采取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深入征求意见,理清存在问题(11月17日至11月28日)。在上一阶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深入听取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厅领导班子、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切实找准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卫生工作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致使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要实事求是、条理清晰地把各方面问题摆出来、整理好、反馈好,并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中认真吸纳。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
2、厅党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厅直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厅直各单位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