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
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9〕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5号)、《关于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渝职改办〔2004〕21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日─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1日 高、中级 8:30─10:00 综合知识
初级 8:30─10:00 基础理论
10:30─12:00 专业知识
三、报考条件
㈠ 高、中级报考条件
凡在我市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申报评审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㈡ 初级报考条件
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及相关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工作满1年。
四、考试科目
我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初级考试专业暂设置为种植、养殖两大类,种植专业包括:农学、园艺、蚕桑等专业;养殖专业包括:畜牧、兽医等专业。
五、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