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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像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报考级别、科目、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和电话),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6868811、86868821、86868815。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2月1日─3月3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09年4月5日至11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通知单和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考务文件规定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高中级领取成绩合格通知单,初级办理资格证书。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场设置

  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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