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8〕582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畜牧兽医局:
今年以来,我省人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疫情呈持续快速上升趋势。截止到10月末,全省共计报告发病人数为3517例,发病率为9.1996/10万,较2007年同期上升了52.194%(2303例)。疫区范围不断扩大,病例分布在全省108个县(市、区),龙江县仍发病较多。肇东市、甘南县、杜蒙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肇源县、肇州县等县(市)发病数也较往年大幅度上升。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科学发展,有效预防控制布病疫情的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布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认识布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布病防治工作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布病监测与防治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布病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要进一步加强对布病防治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对布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各级卫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
传染病防治法》和《
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级卫生、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联合督查机制,对辖区内布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近期,各地要对辖区内布病防治重点地区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发现布病防治工作中取得好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分别上报省卫生厅、省畜牧兽医局。
二、加强预警,做好布病疫情监测和通报工作
各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针对本地区布病疫情发生特点和辖区内牲畜养殖情况,加强对布病疫情监测,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养殖的奶牛、羊等畜类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的监测。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和分析本地区动物间、人间布病疫情。一旦出现布病疫情,相互沟通和合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