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60号)及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日─2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㈠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4月11日 9:0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14:00-16:00药学(中药学)药事管理与法规
㈡ 药士(中药士)和药师(中药师):
4月11日 9:00-11: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14:00-16: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4月12日 9:00-11:0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三、重庆市药学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专业、级别及科目对照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级别名称
| 级别代码
|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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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01
| 主管药师
(主管中药师)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
| 02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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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
| 01
| 药师
中药师
| 3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专业知识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中药学
| 02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药学
| 01
| 药士
中药士
| 4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药学专业知识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中药学
| 02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中药学专业知识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