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春仁(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王土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莫秋亮(市统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吴小松、廖成、吴泽波(市劳动保障局),陈甲元、梁健(市统计局)组成,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数据统计分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与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吴小松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镇(街道)也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宣传动员
各级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意义和要求,为顺利实施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普查时点、对象、形式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8年12月1日。
时期资料:2008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茂名市农村户籍人口,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
(三)普查形式
采取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进行。普查按属地原则,县(市、区)、镇(街)、村(居)分级实施。镇(街)设普查指导员,村(居)设普查员,以村(居)民委员会为普查基本单位,可根据人口数量划分若干个普查小区(一般以自然村划分)开展普查。各地可从当地公安部门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部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中调取农村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基本信息作为普查的基础数,由普查员入户按调查表登记。
(四)普查内容
1、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婚姻状况等。
2、就业状况。包括目前是否就业、从事的职业状况,打算从事的职业、从事职业的地区等。
3、技能和培训情况。包括是否愿意参加政府资助的培训、培训的工种和技能等级等。
4、收入情况。包括个人主要经济来源和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等。
(五)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1月):各级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制订普查方案,印制普查表,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开展普查培训。市负责各县(市、区)普查工作机构业务骨干培训和劳动保障统一业务软件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子系统操作使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