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我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二、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集中采购目录编制2009年度、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同时废止。
四、本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授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一)通用性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为通用性集中采购目录,采购人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采 购 品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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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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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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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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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办公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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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含台式机、便携式机、工作站及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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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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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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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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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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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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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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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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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展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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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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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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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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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刻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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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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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相机、数码相机
| 含闪光灯、镜头、存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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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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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设备
| 含交换机、路由器、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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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存储设备
| 含移动硬盘、优盘、数码伴侣、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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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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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空调
| 含除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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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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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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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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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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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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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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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旅行车、微型面包车、大客车和其他特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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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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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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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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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
| 含招待所、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等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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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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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密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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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办公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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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文具
| 含办公用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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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纸、打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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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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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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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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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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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
| 含机房精密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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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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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器材、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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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音响设备及器材
| 含舞台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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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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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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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灯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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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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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办公软件
| 含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数据库中间件、杀毒软件、财务软件和其他通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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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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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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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物资
| 含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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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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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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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退耕还林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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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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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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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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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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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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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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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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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基本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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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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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布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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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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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道路(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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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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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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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维修、保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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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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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航空、车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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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身故致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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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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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及业务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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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直补发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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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综有偿资金委贷发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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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代建及其他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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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安保、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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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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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ISP接入、网络设备租赁或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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