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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春节期间,全市共发生死亡事故20起,死亡24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26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6号)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春运、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节后煤矿及非煤矿山复产验收工作。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落实“一盯一”全程监管。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7号)要求,加强防范,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安全巡查,对重点场所、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严防死守,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安全稳定。县政府督查室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各乡镇、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领域、地区和重点隐患“一盯一”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督查力度。对因领导不力,措施未落实,人员不到位,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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