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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流返乡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流返乡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秀山府办〔200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县外出务工农民转移就业影响情况,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回流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320号)和《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民工回流返乡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农民工回流返乡调查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内容

  对我县外出农民工转移就业影响的基本情况,具体为:回流农民工数量、性别结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从业状况、地域、产业和行业分布等。

  二、调查统计方式

  实行层层上报、逐级汇总的统计机制,建立“一人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帐、一县一库”的农民工回流返乡基础台帐。各乡镇要认真按照《秀山县农民工回流返乡统计月报表》(附件1)的要求,将调查统计任务分解到行政村,并组织辖区行政村对农民工回流返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报表的相关内容设计回流返乡农民工个人信息表,将数据信息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后报送县劳务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张波、郭永宪。联系电话:023-76863228)。

  三、调查周期和报送制度

  从即日起,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要按月报送《秀山县农民工回流返乡统计月报表》(附件1),统计表的调查截止时点为当月20日,报送时间为当月23日前。除期末数据外,其它数据均报送累计数。

  各乡镇要建立周报制度,对各行政村农民工回流情况进行适时监控,要求各村坚持数据每周一更新,每周星期五下午4时前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工作,将本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分类调查、分工合作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乡镇要建立起农民工回流返乡基础台帐,定期对台帐进行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并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严禁在未开展调查工作的情况下主观估计数据。县劳务经济发展局将通过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形式,适时对各乡镇农民工回流返乡统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评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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