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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8〕163号 2009年1月1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我国部分省市接连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深刻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进一步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冬春季节是火灾多发时期,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全国、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领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肩负的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 “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我市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安排部署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各区要以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中心,组织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供电、供水、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重点单位和部门;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员工集体宿舍、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车站、机场等候车、候机交通枢纽以及举办节日庆祝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把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是否整改,灭火预案是否制定和演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督促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各公安派出所要密切与当地镇、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联系,加大对社区居民区排查力度,查处非法存储汽柴油、电石、油漆稀料、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实强化消防监督职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七小场所(小酒吧、小旅馆、小网吧、小作坊、小商店、小出租房、小修理场所)”、商住楼底店和“三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明确监管范围,落实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行的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派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巡回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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