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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解表

孙雨副市长

SO2排放减少5.83%,COD排放降低1.45%,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十一五”目标的80%以上(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年内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72万平方米(市建委)。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扶持启动农村住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

坚持增量和存量“双调整”,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控制,实现主要产品能耗、重点工序能耗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力度,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充分发挥我市的生态、资源、后发优势,坚持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精细化管理,着力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位,积极争创“联合国人居奖”。(责任单位:市建委)

加快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国际咨询招标工作,引进国际知名城市规划和设计团队,按照高档、高层、精品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城市中心区设计并起步建设,着力把城市中心区打造成能够满足国际商务、旅游、休闲、体育等需求,并体现日照特色的高档中央商务区。(责任单位:市建委)

按照“双城一区、轴向拓展、陆海一体、东西联动”的要求,完善临海产业园区、涛雒巨峰组团、两城河山组团及北部旅游度假区组团规划,着手编制市区公共艺术规划、南部海岸带控制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东港区政府、岚山区政府)

完成日照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形成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面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建委)

实施阳光海岸整治工程,保护和恢复沙滩、礁石、湿地等原始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城管执法局,东港区政府、山海天管委)

建设一批园路、广场、雕塑及景观小品,配套建设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沿阳光海岸建设一条景观优美的旅游观光大道,打造中国沿海独树一帜的阳光海岸带。(责任单位:市建委)

进一步完善奥林匹克水上公园的功能,抓好游泳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及水上运动基地续建项目等精品工程,不断丰富我市水上运动之都、水上休闲之都的内涵。(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体育局)

坚持“森林式”与“花园式”相结合,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年内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72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

建设改造淄博路、菏泽路等41条城市道路。(责任单位:市建委、东港区政府、岚山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山海天管委)

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十一届全运会比赛场馆、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旧住宅区、小街小巷及老城区防洪设施等重点部位。(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完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管网。(责任单位:市建委)

加快垃圾处理厂配套工程及污水再生利用二期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

实施市区张家河、香店河等5条河道治理工程。(牵头单位:市建委、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继续推进祥博社区等15个旧村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东港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和廉租房制度,配建廉租房300套,实现三条住房保障线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岚山区政府、莒县政府、五莲县政府)

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妇女儿童、外事侨务、对台事务、民族宗教、老龄、档案、史志、人防、气象、防震等事业。(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档案局、外事办、台办、民宗办、史志办、妇联、老龄办、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

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

坚持从源头抓起,控制“两高”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开发治理土地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56.7平方公里,新增造林面积6万亩。(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桃龙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年内完成对口援建乡驻地小学等7个项目,积极参与北川新县城和工业园区建设。(主办:市援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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