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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统筹开展系列重大社会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总量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主题,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的环境纪念日、节日,以及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开展一系列有影响、有效果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环保工作成就和加快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的深刻内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掀起宣传环境保护的热潮。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环保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市环保局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开设固定栏目,强化环境新闻宣传阵地。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在当地媒体开设相应栏目,加大宣传力度。要引导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全社会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注重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正面引导,妥善处理好媒体监督报道,运用舆论监督力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协调一致的环境新闻宣传格局
  健全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新闻发布体系。制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事故)新闻发布预案。开展对区县环保部门新闻发言人的培训,指导区县环保部门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环境舆情收集、分析与报送制度,以及新闻发布与记者接待等制度。
  (七)深入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
  推进出台全市环境教育实施意见。继续深化“环保课进党校”工作,使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教育常态化。结合环保干部大培训要求,重点抓好环保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使命感,特别要强化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深化中小学环境教育,不断丰富中小学师生环境教育活动,做好环境教育地方教材的运用和发行工作。积极探索环境教育基地功能发挥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八)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水平
  探索环境文化促进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文化活动,逐步推进环境宣传社会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世行贷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建设成果运用。推进“环境圆桌对话”活动。加强环保NGO组织的管理,促进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深化“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命名“绿色社区”20个。
  (九)充分运用各类宣教平台,扩大环境宣传影响力
  充分发挥网站、声像、信息显示屏、《环保参阅》、《重庆环保》以及中国环境报重庆记者站等宣教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发布、推进公众参与和环保工作交流力度,扩大我市环保工作影响力。
  (十)加强宣教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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