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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报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报告
(同政办发[2009]7号)


市人事局:
  根据大同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一样,同期于一九九七年相应成立了机关后勤中心,人员分别由四个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产生,均为副县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同编发[1997]12号文件附后)。其主要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属机关办公用房、共用设施的管理及基本建设和维修。
  3、负责所属机关车辆管理。
  4、负责所属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管理所属机关现有的经营实体、资产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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