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地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实施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封锁和隔离,对染疫和同群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的动物采取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行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当地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点)的封锁、动物的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点)及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拨紧急防疫储备物资、拨付紧急防疫储备金和扑杀动物补偿资金;工商部门要根据对疫区(点)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的有关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交通部门协助做好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封锁消毒措施;卫生部门要做好疫区(点)内相关人员的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商务部门要采取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宣传部门要统一口径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级别疫情的应急措施
1、三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市指挥部可根据疫情和县人民政府的请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简易程序,指导和协助发生疫情的县(区)进行应急处理并提供应急控制技术援助和物资保障。
(1)发生地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及时逐级向县、市人民政府、省级指挥部和总指挥部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坚决果断的强制性控制和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并通报毗邻地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有关人员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与监测工作,以及疫区(点)的消毒等;督促落实应急防疫各项措施。
(2)市级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市级指挥部接到下级指挥部的报告后,立即派专家组,对报告的疫情进行认定,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进行报告,同时,组织发生地有关单位进行疫情应急处理。疫情初步确诊后,向全市各级指挥部发出通报,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向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启动应急基金和储备的物资。
(3)未发生疫情地区的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疫情监测,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指挥部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2、二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市指挥部的应急反应
除做好应急预案简易程序所规定的工作外,还应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分析评估,向市人民政府建议有关部门协助参与疫情处理。建议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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