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春节解困资金发放的安排意见
(同政办发[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解困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好,确保全市人民能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帮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发放解困资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解困资金的发放范围和原则
春节解困资金的发放范围:一是停产半停产和关闭企业的特困职工;二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特困职工;三是重点特困户,包括特困残疾人和复员退伍军人中的特困户。对于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可酌情考虑。
二、 资金发放纪律和具体要求
1、 发放解困资金是市委、市政府针对我市困难群众的实际而采取的一项具体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有能力的单位要积极筹措一部分资金和政府发放的解困资金配套使用,合理分配,把解困资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中。
2、 解困资金原则上不搞平均分配,要真正发给特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