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地方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同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09年1月7日播出我市南郊区马达岭等煤矿由于发生安全事故的消息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就报道的情况进行调查落实,查明事故真相,严肃责任追究,同时决定对全市地方煤矿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煤矿(包括生产、停产、资源整合、基建、关闭等)展开拉网式检查。并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停产整顿、安全整治矿井的巡查监管和盯守工作,严防此类矿井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检查的重点是:1、生产矿井是否存在“三超”、“三违”组织生产以及井下使用三轮车等违法违规现象;2、生产矿井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特种工人是否持证上岗等;2、基建、整合矿井是否有违规组织生产现象;3、关闭矿井是否关死。4、对列入“十关闭”范围但还未按标准关闭的矿井是否真正停止生产,无生产条件;列入此范围的、停产整顿的县(区)和乡镇煤矿分别由县区和乡镇政府指派公职人员驻矿监管,并要认真履行职责。
二、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煤矿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突击抽查。抽查率要达到“十关闭 ? 十整顿”前各县区煤矿总数的30%,在抽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或存在瞒报事故行为的煤矿一律报请市政府实施关闭或停产整顿,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县区和市级所有的检查和抽查人员一定要本着认真负责、严格抽查的态度,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一律进行行政问责,严肃处理。
四、市级抽查组要将所到煤矿抽查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市级安全大检查情况逐矿登记卡》报市煤炭工业局。
五、抽查地点和分组:
第一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抽查左云县所属煤矿。
第二组: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抽查南郊区和市属煤矿。
第三组:市煤炭工业局,负责抽查新荣区、矿区、城区、浑源县、广灵县和天镇县所属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