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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规范考试工作,把好准入关口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务必严肃规范考试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切实做到:

  1.加强对申请人申领驾驶证的资格审查,不符合农业部第42、72号令规定申领条件的不得受理。申请人应提交培训记录而没有培训记录的、或培训记录手续不全的或未达到规定培训学时的,不得受理考试,培训记录应存入驾驶人档案。

  2.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从《全国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题库》抽取试题进行理论科目考试。从2009年1月1日起,理论科目考试成绩须录入《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严禁随意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申领许可条件的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农机驾驶证。

  三、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

  去年全市共推广拖拉机7248台,联合收割机数为367台。但是,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拖拉机为7095台、联合收割机194台,还有326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这部分无牌无证行驶的拖拉机给农机安全生产带了重大的安全隐患,大量无牌无证行驶的、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农机主管部门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一是加强与农机经销商的联系,及时互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销售、登记注册信息。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然后才申报机具购置补贴。要对《补贴机具购置花名册》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注册情况逐台核实,对已经享受购置补贴而没有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敦促机主迅速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二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肃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疲劳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入户率。三是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手续时,要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切实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四是要做好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标GB16151-2008)宣贯工作,使企业按标准生产,监理机构按标准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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