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专职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被申请人应当积极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提倡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
(十三)创新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筹备工作。市监察局要负责积极推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不断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年度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加快政府网站的维护和更新,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严格责任追究,惩戒违法行政行为
(十四)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市、区县政府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市、区县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市人事、监察部门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通报、移交、处理有关违法、违纪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快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政府或者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抓好学习和培训,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证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负责制。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订改进措施,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十六)加大对《决定》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和宣传报道,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层次组织对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营造全市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区县长和市级部门局级以上干部参加一次贯彻落实《决定》的讲座。市法制局要分批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决定》的培训班。各区县、市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处以下干部学习《决定》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