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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西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意见

  (一)成立基地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安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西安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和有关区县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研究解决基地建设、产业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其主要职责是:基地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实施方案、各项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基地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基地产业项目的统筹布局,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征集、策划、申报国家专项资金,提出基地需要研究解决的有关重大事项等。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重点支持领域和相关产业政策,结合西安高技术产业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制定西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实施规划和西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各重点产业发展专项实施规划,使基地建设立足现实、谋划长远,健康快速发展。
  (三)针对我市高技术产业各领域发展的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出台各类鼓励发展、扶持壮大、引导培育的指导意见和办法措施,发挥政策的组合效力,实施多层次发展高技术产业战略。做大做强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为核心的支柱产业;引导扶持以生物、新材料、软件及服务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为核心的主导产业;培育以新能源、精细化工、数字内容、现代传媒、下一代互联网、创意产业为核心的先导产业。
  (四)继续加大市财政资金在高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高技术产业引导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财政补助、贴息、资本金注入等多种形式扶持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保证国家专项资金的配套。
  (五)完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高技术产业。探索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加大对我市高技术产业投入的新模式,尝试建立我市创业风险投资补偿机制,有效激励社会资本进入高技术领域创业风险投资。积极培育支持高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对我市拟上市企业按照上市工作进度进行分层次奖励。大力支持一批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联合债券。加大对中小高技术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探索知识产权贷款抵押担保的有效方式,促进高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六)根据建立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在我市工业及部分服务业统计框架的基础上,建立相对统一规范的高技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为我市高技术产业结构体系、运行质量及新兴产业群发展状况的监测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为高技术产业政策制定和理论研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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