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列为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的推荐报告
(同政办发[2008]147号)
山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8]32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通知》(晋劳社明电[2008]44号)文件精神,我市推荐南郊区、左云县、灵丘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为山西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领导,市县区确保所需保障资金足额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