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持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规制度有机结合,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4、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扎实工作,到2012年,建成符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
2、加强党的作风教育。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经济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人事教育处)
3、深入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注意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培养和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运用通报表彰、举办事迹报告会、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剖析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纪说法,教育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
4、加强廉洁从政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开展“廉政勤政、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加强岗位廉政和职业风险教育,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