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任职时间截至2008年11月。
(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根据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条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和任职年限作如下规定:
1、竞争处长职位,男同志为1958年1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女同志为1963年1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
2、参加处长职位竞争者,应担任副处级职务(含副调研员)职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或现任正处级职务(含调研员)。
3、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对报名人员的职位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竞争上一级职位的,应在本级职位任满1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
四、选拔范围
符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局机关公务员。
五、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征求局机关干部群众意见,由局党组审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并在局机关内公布。
(二)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公布选拔职位、数量、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并对选拔职位进行民主推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个人报名。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但一般不超过两个。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在报名过程中,所报职位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少于2:1,对报名达不到2:1比例,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由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破格报名者,须经局党组审定后,公布符合条件的竞争人员名单。
(四)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
1、笔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从全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重庆分题库中提取。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100分制计分;
2、面试: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成员全部由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在市委组织部掌握的重庆市领导干部面试考官库中抽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按100分制计分,由面试小组成员当场打分并公布,总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竞争者的面试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