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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酒政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2008年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高度重视教育项目和经费争取落实工作,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深入开展民族教育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加快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在建设西部教育强省进程中争创一流,市政府决定,对教育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职业教育、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1、授予酒泉市教育局油田教育分局、肃州区教育局“全市教育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一面,发给奖金1万元;
  2、授予瓜州县人民政府、金塔县教育局“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一面,发给奖金1万元;
  3、授予肃州区人民政府、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一面,发给奖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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