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8年度绍兴市市长奖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表彰和奖励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各行各业广大干部群众创业创新的热情,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绍兴市市长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8年度绍兴市市长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2008年中,全市范围内对我市经济、社会事业以及其他方面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有较大影响、得到社会公认,或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并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其他城乡居民。
二、评选方式
(一)市长奖候选人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负责推荐。各县(市、区)政府推荐名额一般在3名以内,市级各部门推荐名额在1名以内。
根据评选办法,符合评选条件但已连续三年获得市长奖荣誉的个人不再参评,市政府另行授予荣誉称号。
(二)各县(市、区)政府推荐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部门推荐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专业处室,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核并提出初步人选。
(三)在各级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四)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获奖人选,并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三、评选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绍兴市市长奖”的评选工作,把它作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推荐候选人要体现公开性、先进性、示范性、群众性,要把各行各业最优秀并得到社会公认的人选推荐出来。
(三)推荐需填写“绍兴市市长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和主要事迹。
(四)推荐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至2009年1月10日止。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绍兴市市长奖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
住 址 | |
主 要 事 迹 | (可另附纸) |
推 荐 意 见 | 推荐单位:(章)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