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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制度并轨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9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9月21日)废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8〕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知青保障待遇增长幅度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增长比例的120%左右确定”的规定,适当提高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为410元。
  二、本次调整待遇所需经费,在绍兴市区知识青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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