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鄂州电厂二期两台60万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鄂州电厂二期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2009年并网许可的报告》(葛电司计[2008]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两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火电机组。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开工建设(发改能源[2007]432号文),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将于2009年5月投产发电。鉴于鄂州电厂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建设报批程序,同意其并网运行。请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关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等经济合同后并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