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生资金及民生工程审计
(一)种粮农民直补等支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以健全完善直补资金管理机制,推动直补政策目标贯彻落实,加强对退耕还林(草)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充分发挥惠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统一组织力量对全市2008年度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资金和退耕还林(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一是摸清情况。全面掌握市、县区直补资金补贴标准和方式,直补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情况,对农民兑付补贴情况,退耕还林(草)项目实施情况,同时还要掌握各级政府对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草)专项资金的监管情况以及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如农民增收、粮食增产等。二是揭露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反映在政策制定上是否存在补贴范围过宽,补贴标准过低、补贴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在资金分配上是否存在测算因素不合理,分配办法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在资金拨付上是否存在环节多,效率低,资金兑付不及时的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是否存在专户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草)专项资金等问题。同时以上述问题为切入点,重点从管理机制角度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揭示上述问题给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带来的影响。三是提出建议。在着力揭示落实国家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机制,规范管理,加强资金项目监管的建议。(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统一组织。2009年7月开始,9月底结束。)
(二)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促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完全完整为目标,统一组织力量对2008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摸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关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揭露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截留、挪用、延压基金收入等问题;督促各级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在揭示问题的基础上,重点从现行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由法制科统一组织。2009年8月开始,9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