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鄂教高函[2009]6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08〕29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评估院校及评估时间安排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 4月12日-16日(第一天为专家进校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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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4月19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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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 5月17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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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 5月18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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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 5月24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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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 5月25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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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5月31日-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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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 6月1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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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新方案评估试点)
| 5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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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职业技术学院(新方案评估试点)
| 6月7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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