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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

  评选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其评选推荐特级教师工作的资格;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取消其参加此项工作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照党纪、政纪或法规进行处理。

  七、上报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州上报评选材料必须规范。报送材料如下:

  1、《关于申报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的报告》一式2份;

  2、《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一式2份;

  3、《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名单》(见附件四)一式2份,电子表格1份;

  4、《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六)一式20份;

  5、《湖北省特级教师呈报表》(见附件七)一式4份;

  6、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要装订成册,并首页附目录。复印的每一份材料都要有审核人的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的公章,材料依次为: 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考核记载表》(见附件五)、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两个优秀教案、论文、论著、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近五年的课表等,教案、论著、课表可提供原件。

  各单位请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评选材料报送我厅教师管理处,逾期未报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赵耿   联系电话:027-87328185。

  八、有关待遇

  第八批特级教师经我厅评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特级教师证书。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7]158号文件规定,特级教师每人每月享受300元专项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

  附件:1、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2、湖北省第八批特级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3、湖北省特级教师推荐情况统计表(略)

  4、湖北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推荐名单(略)

  5、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考核记载表(略)

  6、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综合材料一览表(略)

  7、湖北省特级教师呈报表(略)

二OO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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