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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_______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科研材料。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省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的著作及实验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普通高等学校,中央部委和省属成人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电大、教育学院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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