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6、科研材料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专业性很强的教材虽未出版但必须是省级同类学校交流使用两年以上)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推广科研成果必须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证明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部委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由省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我办,市、州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评审材料由市、州教育局归口报送我办。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一人一张);
  2、《申报_______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①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 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⑤ 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⑥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⑦ 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⑧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